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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15日電)媒體報導,鑫欣保經的「教育團體責任保險專案」,有誤導老師「體罰學生」出問題能獲得理賠之嫌。金管會說,此類保險保障範圍不包含體罰,將調查業者廣告是否涉及誇大不實。媒體報導,台北市議員秦儷舫等人指出鑫欣保險經紀人公司與全省13個縣市教師會共同推出的「教育團體責任保險專案」,廣告主打「輔導管教問題」或「意外事件」所引發的事件理賠,並引用許多體罰不當的新聞,有誤導老師「體罰學生」出了問題能獲得理賠之嫌。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官員表示,此類型教育團體責任保險共 7 家產險公司承保,保險事項是教師執行職務因疏忽或過失造成的理賠情況,保額大約是 1人新台幣 200 萬元。官員指出,教育基本法中規定教師管教學生不得有體罰,體罰並不屬於疏失或過失,所以不屬於保險範圍,他指出,故意行為在保險契約中一向都是不保事項。金管會官員表示,會去了解這家保經公司的廣告是否涉及誤導或誇大不實,如果調查結果違反保險法,將限期改正或處新台幣 90 萬元到 450 萬元罰鍰,若造成客戶損失,保險公司也要承擔責任,保險公司可以依照契約向保經公司求償。教育基本法第8條規定,學生之學習權、受教育權、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,國家應予保障,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,造成身心之侵害。9907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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